***第三方评估经验交流,***第三方评估经验交流材料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院第三方评估经验交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第三方评估经验交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财产损失评估不真实怎么办?
财产损失评估是对财产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引起损失的具体原因、程度及残余价值和为了防止损失扩大***取施救措施及清理现场等支付的合理费用进行的鉴定。
损失鉴定的核心内容:
1、鉴定财产损失的具体原因和直接的物质损失
2、积极地间接损失(鉴定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取的施救造成的损失或产生的费用)
3、附加的损失(鉴定清理灾害或事故现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财产:本章所指财产包括一切动产、不动产、固定的或流动的财产以及在制或制成的有形财产
灾害:暴雨(16mm/h、30mm/12h、50mm/24h)、洪水、台风(>=12级、32.6m/s热带气旋)、暴风(>28.3m/s)、龙卷风(79m/s平均、100m/s极端)、飓风(>=12级)其他自然灾害有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火山爆发、地震、以及其他人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的突发***
火灾损失的组成部分:
***委托资产评估,评估公司评估出错怎么办?
资产评估报告有错误咋办?第一,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要求补充评估或重新评估。第二,资产评估报告只是证据的一种,是证据就要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依据,如果有相反证据可以推翻的,***将否定其证明力。
如果你有充足的证据,可以证实把评估报告里面的负债和在资产计算错误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根据委托评估、拍卖的规定。***可以对评估和拍卖进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报告进行撤销,重新委托评估。评估报告都有不同的评估依据,不能因为评估过低,就认为评估错误。评估报告里面会有详细的表述,仔细看以后再做决定。。
执行中对资产评估报告存在异议如何救济?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05年01月01日生效)第六条规定,人民***收到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后,应当在五日内将评估报告发送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提出。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评估机构、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或者评估程序严重违法而申请重新评估的,人民***应当准许。
上面所规定的异议的提出方式是什么?具体而言,对评估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的异议是否属于执行行为异议?(2017)沪02执复60号和(2017)沪02执复117号裁定书认为评估报告内容不属于执行异议、复议审查的范围,这种观点是否准确?
《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过程中或者执行保全、先予执行裁定过程中的下列行为违法提出异议的,人民***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进行审查:(一)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以物抵债、暂缓执行、中止执行、终结执行等执行措施;(二)执行的期间、顺序等应当遵守的法定程序;(三)人民***作出的侵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评估不是***直接做出的行为,但是评估是拍卖、变卖、以物抵债等执行行为的一部分,评估机构是***的***机构,且评估报告的程序或内容错误会侵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有权通过执行异议的方式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进行权利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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