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作经验交流发言,检察院作经验交流发言怎么写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检察院作经验交流发言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检察院作经验交流发言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许某利今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等待他的会是什么?会判***吗?
刑事案件的详细卷宗材料,只有公、检、法办案人员和辩护律师才能看到,并且以上人员必须对知道的案件信息保密,媒体报道的案件信息只是“九牛一毛”(用九牛一毛这个词一点都不夸张)。
每一个案件的细节都有可能影响案件的定罪量刑,如果用在媒体上看到的一点案件信息,去预测案件的判决结果,是没有意义的,我们需要等待法院的最终审理和判决。
扩展资料: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解释如下:1、当事人在未被***判决前不能确定有罪,对当事人应称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只有在***有罪判决生效后,才可以被称为罪犯或***;2、当事人无义务自证无罪,是否构成犯罪应由司法机关或刑事自诉原告来负责举证,如果证明当事人构成犯罪的证据不足或存疑的,应判决当事人无罪;3、***的判决应当在审理后通过依法判决确定。4、是否构成犯罪,***具有最终的判决权力。)
谢邀请。因为我没有看卷宗材料,所以不好准确回答他是判***、死缓还是***!因为我国现在贯彻的是少杀慎杀的政策,只要情节不是特别严重的,一般不会判处***立即执行的!
根据新闻媒体的报道,杀妻案犯罪嫌疑人徐某利近日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很多人感到不解,徐某利不是早就被警方控制了吗,为什么还要宣布对他逮捕呢?为了更好的理解这一问题,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逮捕。
逮捕不是一种行为,而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和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并列。但逮捕是最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因为被逮捕以后可以合法地关押犯罪嫌疑人很长时间,具体的时间问题比较复杂这里就不再赘述。
那么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条件是什么呢?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应当予以逮捕。也就是说,要想批准逮捕必须同时满足,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可能判处***以上刑罚和***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这三个条件。
既然检察机关已经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那就意味着已经有证据能够证明有犯罪事实了。等待他的后续程序包括检察机关依法向人民***提起公诉,要求追究徐某利故意***罪的刑事责任。人民***经过公开开庭审理,对徐某利作出判决。
可以初步认定,徐某利所触犯的是故意***罪。根据刑法规定,故意***的处***、***或者十年以上***。徐某利杀妻一案,情节特别恶劣、危害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因此尽管我们国家对******取少杀,慎杀,可杀可不杀就不杀的政策,但以我的经验徐某利极有可能会被被判处***立即执行。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启发。我是榨汁小二郎,有任何刑法方面的问题欢迎关注并私信我,我会尽快解答。
检察院介入案件都做什么?
大家经常看到一些重大案件发生以后,检察机关派员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
要对这个问题有个透彻的了解,需要弄清楚检察机关的性质和职权。
根据《宪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检察机关的职权主要是:
(一)侦查权。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逮捕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侦查监督和立案监督权。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和立案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 公诉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五) 公益诉讼权。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六) 诉讼监督权。对刑事诉讼活动、民事诉讼活动、行政诉讼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检察院作经验交流发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检察院作经验交流发言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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