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起草工作经验交流,立法起草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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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的总体思路和设计?
治治的理念。《立法法》着眼进一步增进地方法治的适应性、能动性,突出立法的引领和规范功能。在立法与改革之间的关系上以更加融合的视角看待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之间的依存性、互动性;更加强调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在调整立法权限、注重立法质量、落实法律保留、实现税收法定、加强立法监督、严格立法边界、约束行政立法、规范司法解释诸方面无不基于法治思维,努力护佑良法产出、调控立法供给。
科学的理念。《立法法》明确将提高立法质量作为立法的一项基本要求,在总则中做出规定,并以“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作为立法质量和成效的基本指标。《立法法》修改还增加法律通过前评估、法律清理、制定配套规定、立法后评估等一系列推进科学立法的措施。
民主的理念。这体现在通过立法规划和计划、先期介入立法起草、协调乃至主持起草等来确保人大主导立法,更加重视和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开展立法协商,完善立***证、听证、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制度上。
立法工作的规律?
遵循立法工作规律,注重地方立法的补充性、有限性、实践性。我省现行有效实施性法规98件,占法规总数的51%。我们一直从严把握立法权限,在行政管理权设定上,遵守法制统一原则。对争议问题认真研究,参考外省市经验,并及时向全国人大请示。在确定立法项目时,紧紧围绕国家和全省中心工作的重点,优先安排改革、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急需的立法项目。
今年重点围绕省委提出的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服务业和脱贫“三大攻坚战”,开展法规清理。
围绕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产业结构调整、东中西三大板块发展,加紧研究起草全面深化改革、转方式调结构、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保障改善民生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为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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