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扫黑除恶作经验交流,扫黑除恶经验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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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联络员工作职责?
信息联络员的工作职责
各部门(科室)的信息联络员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承担组织实施好本部门(科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的职责,并具体负责上下联络工作,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坚持工作原则、熟知工作职责;
2、学习领会上级下发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强与局扫黑办的工作联络和信息交流,协调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
3、负责与局扫黑办日常沟通工作,及时把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等传达到本部门(科室);
4、及时反馈本部门(科室)扫黑除恶工作信息和进展情况,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教育;
5、负责做好本部门(科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向局扫黑办提供工作意见建议、报送经验做法,推荐先进典型;
6、认真做好线索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及时向局扫黑办报告排查梳理出来的涉黑涉恶线索;
7、参与局扫黑办组织的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活动。
扫黑除恶条例?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入境发展***组织罪]境外的***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包庇、纵容***性质组织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入境发展***组织罪]境外的***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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