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宣传工作经验交流发言,税收宣传工作经验交流发言稿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税收宣传工作经验交流发言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税收宣传工作经验交流发言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个税改革后,演艺人员如何使用税收协定?
演艺人员税收协定主要条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执行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 年第11 号公告,以下简称11号公告)第四条对演艺人员与中新税收协定第十七条(艺术家和运动员)规定内容一致的,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演艺人员活动包括演艺人员从事的舞台、***、音乐等各种艺术形式的活动;以演艺人员身份开展的其他个人活动(例如演艺人员开展的电影宣传活动,演艺人员或运动员参加广告拍摄、企业年会、企业剪彩等活动);具有***性质的涉及政治、社会、宗教或慈善事业的活动。
演艺人员活动不包括会议发言(在商业活动中进行具有演出性质的演讲不属于会议发言),以及以随行行政、后勤人员(例如摄影师、制片人、导演、舞蹈设计人员、技术人员以及流动演出团组的运送人员等)身份开展的活动。
以演艺人员或运动员身份开展个人活动取得的所得包括开展演出活动取得的所得(例如出场费),以及与开展演出活动有直接或间接联系的所得(例如广告费)。
在演艺人员或运动员直接或间接取得所得的情况下,依据中新税收协定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演出活动发生的缔约国一方可以根据其国内法,对演艺人员或运动员取得的所得征税,不受到中新税收协定第十四条(独立个人劳务)和第十五条(非独立个人劳务)规定的限制。
根据上述法规规定,演艺人员在我国境内从事上述范围内活动,其直接或间接取得的所得,应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对其取得的所得征税。
社保入税、减免取消、税局加大监管…中小企业何去何从?
在面对外部环境变化的时候,我们的中小企业要做到及时了解相关的资讯,积极学习最新的财税法规,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好规划,而不是被某些言论带了节奏。
1. 社保入税的变化
去年的11月,很多地区都完成了社保转由税务征收的工作。但是,对于过去的社保并不会进行集中的清欠,税务机关也会考虑到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合理的征收,因此,作为中小企业,并不需要过度担心,因为社保的征收机构转变,而增加负担。
但是,为员工缴纳应有的社保也是企业的责任,社保转由税务征收之后,合规化也是一个发展的方向,因此,企业可以提早思考社保的合规化路径。
之前,有些企业是2019年之前,员工工资都是3500,而2019年之后,工资都是5000元,像这样的行为,其实很容易引起税务的预警,不管是为了降低员工个税还是社保,企业都要注意规避财税上的风险。
2. 减免取消了吗?
税收的减免并没有取消,而我们企业更应该关注税收优惠政策的有效期以及新的一年是否还继续执行。在1月8日召开的全国税务会议中,也提出会落实延续实施和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接下来企业应该关注已经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在今年是否还能继续执行,还有哪些优惠政策会进一步出台。比如我们去年的小规模纳税人疫情期间1%的征收率,现在也是暂按原来的执行,等待最终的文件,另外对于小型微利企业、特殊的行业、特殊地区的优惠政策,也要持续关注。现在疫情常态化,很多的政策都在延续,不少的优惠政策还在继续推出,所以企业不要认为减免就取消了,而是要更多地关注政策,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用好政策。
3. 税局加大监管的应对
大数据时代来临,各种先进的技术也在税收领域有了更多的运用。金税三期已经让很多的不规范行为无处藏身,而未来的金税四期,反洗票系统的到来,会使得企业的偷漏税行为更加透明化。其实,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环境是更有利于税收公平的,只不过企业可能觉得会经历一些改革的阵痛。对于小企业来说,要想一下子完成规范化可能比较困难,可以尝试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对于虚开发票这样的高压红线要坚决避免,对于一些财税管理的上的薄弱环节,慢慢进行提高,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尽量用好国家的优惠政策,往合规的道路上靠。
总的来说,面对环境的变化,中小企业也无需过度地担心。但是,需要不断地更新财税的信息,了解国家的优惠政策,分析企业的具体情况,在合规化的道路上上下求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税收宣传工作经验交流发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税收宣传工作经验交流发言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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