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处置经验交流,闲置土地处置经验交流发言材料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闲置土地处置经验交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闲置土地处置经验交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盘活闲置低效用地存在的问题建议?
一、加强协同工作机制。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盘活闲置土地工作的领导。强化盘活闲置土地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力度。
以自然资源部门为主,建立多部门的协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义务,形成工作合力。做好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和制定、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研究房屋***补偿与安置、资金筹措与运用、民主协商和社会监督等方案,并要及时研究解决低效用地处理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二、加大用地摸底工作力度。各地要加强进行批而未供摸底等基础性工作,分类弄清批而未供的具体原因,再针对问题出台细化各项政策措施解决;特别针对原协议用地方,要细化协议退出补偿机制等方案。
三、加强规划统筹引导。各地要将城镇批而未供用地盘活开发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管理的重要内容,明确改造开发范围,加强此类用地专项规划的研究与编制工作,切实发挥好规划的引领作用。省、市级自然***部门要组织编制好相关规划,为以后土地盘活开发提供持续发展依据。
四、加强引导帮扶,加快村留地开发利用。各地要高度重视村留地闲置现象,把村留地开发利用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搞清村留地闲置情况。要为村留地开发利用创造有利条件,帮助村两委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加快开发利用步伐。要切实做好失地农民的保障工作,合理制订征地补偿标准,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有些农村的农民都外出打工了,而土地却闲置着,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比较好?这样的农村该如何发展?
这就是所谓的抛荒问题。
这几年情况稍微好一些,五年之前这个问题比较普遍,现在好多地方都有流转土地进行生产的农场主、种植大户或者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主体,特别是适宜于大片种植的地方,不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一般都把承包地流转给其他农业生产主体,这样既避免抛荒现象的产生,同时也能为自己获取一点流转费用收入。
以我个人所处的地方为例,江淮分水岭区,传统的畈区种植水稻的地方,农田面积大,成片条件好,现在出现的种植大户比较多,适宜于中等规模机械化种植。但还有不适宜水稻种植的零星分布的一些农田,自然然村庄也较多,这里的土地流转差一些,靠近河流的地方,相对好一点,大片流转种植蔬菜的多,位置差一些,自然禀赋差一些的农村地区流转的效果不是太理想。
现在推行的农村土地“三变”资产改革,更是加快土地流转的步伐,推动土地连片集中经营。如果还存在大范围农户外出打工,土地无人种植的抛荒现象,那就是当地相关***和只能部门在领会政策,主动工作的服务上,还有很大欠缺,没能把握基层实际,推动闲置资产的有效利用,更好服务于现代农业建设。
未来的农村发展,根据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可能在要素配置、公共服务上强化投入,其中,“以县为单位抓紧编制或修编村庄布局规划,县级党委和***要统筹推进乡村规划工作。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注重保持乡土风貌,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加强农村建房许可管理。”从这个角度看,在农村发展上可能会出现自然村或行政村合并情况,推动土地集约利用和宅基地及建设用地复垦。未来在农村生产组织方式、村庄布局、基础设施等方面或许会有很大改变。
而且在《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中,进一步指出,各地农业***禀赋条件差异很大,很多丘陵山区地块零散,不是短时间内能全面实行规模化经营,也不是所有地方都能实现集中连片规模经营。要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要提升小农户发展能力,提高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拓展小农户增收空间,健全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小农户扶持政策,促进传统小农户向现代小农户转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闲置土地处置经验交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闲置土地处置经验交流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lnbtw.com/post/141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