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安置经验交流,事业单位人员安置方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安置经验交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事业单位人员安置经验交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事业单位改革中,事业单位职工会如何安置?
感谢您信任,向我提出这个比较敏感又现实的问题。站在我个人理解的角度,我回答一下。说的不一定精确,但大体的方向和总的思路是肯定不会有大的偏差的。
第一,事业单位改革是继党政机构改革后,又一次全国范围的机构改革。这次改革,将事业单位按转为行政机关或参公管理、公益类事业、转制为企业等多种形式进行。但无论怎么改,都不会有下岗的,都会妥善安置的。所以,不用有后顾之忧的。
第二,事业单位原有的管理岗、技术岗、工勤岗等,都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进行安置。有的地区***取了老人、中人、新人的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进行安置。比如象年龄比较大的,就继续保留其身份,到退休转入社保即可。而改革后再进入事业单位的,将会完全按新单位新身份进行安置的。
事业单位改革中,会撤一些单位的,原有的职工都会随着撤并进行转移的,个人收入等大体不会受到影响,原有的开资渠道或占比,也不会变化。
有一种情况是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了。这种情况比较特殊,但社保方面会按原来渠道安排的,只是其人员身份和工资待遇可能会有一些变化。从目前各地的情况看,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都是极少数的单位,对此,也都是地方财政兜底保障的。
第三,六稳、六保第一位的就是保居民就业,所以,在这样的大形势下,失来是不可能的,待遇也不会降低的,岗位也会有的。只不过,可能未必符合个人愿望,但都不会出大格的。
当下,改革正在进行中,受疫情影响,有的地方慢了下来,但是,改革的不会回头的。遇到自己选择的时候,人们都会关心自己前途的,这个完全可以理解。建议你:一是及时向领导汇报自己想法,也多听听改革的信息,这对自己选择岗位有好处。二是可以向编制和组织人事部门咨询一下。有一些政策上的东西,早知道也是有好处的。三是相信,是金子到哪里都闪光吧!
祝你好运!并心情愉快!
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人员如何安置?
人员安置比较人性化。
重塑性改革后,单位有撤销合并转制等等情况。但对具体人员有充分的自由选择权。一般考虑原有身份,合并同类项。总的原则是个人待遇不会改变。也不会将人员简单的推向社会。但是如果原来的身份是临时人员,没有编制,那就是另外一种情况。
事业单位改革后,政策性分配的人员该如何安置?
针对大学生就业困难问题,除国考公务员、省考公务员及事业人员、特岗教师、公费师范生、医科生等之外,还有一部分政策性分配人员,包括零就业、一村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对于这类人员,许多省份统一规定,服务期满后,都可以根据乡镇、县直事业编制空缺情况,正式转正,使用编制。
实际上,各县乡基层的行政编制、事业编制缺口都比较大,再加上机构编制实行总量控制,以2012年的底数为基数,只减不增。机构实行“撤一建一、撤二建一、多撤少建”的原则,编制实行“只减不增、总量控制”原则,事业单位改革,还有15%以上的编制精简要求。
政策性分配人员,除部分被提拔任用的优秀人才,其他人员能够使用编制的极少。更有部分县乡,在进行编制实名制登记时,将政策性安置人员另立一库,统一登记为“非在编人员”,以平衡这些人员的编制使用问题,缓解县乡编制使用压力。这样做的后果,导致这些政策性安置人员,长期无法使用编制,也无法在事业单位之间自由流动,影响晋升及***待遇、养老数据***集入库等个人待遇。同时也给县区财政造成极大负担,因为入编意味着个人经费、工资***待遇、社保费用等由省级财政统筹,无编则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财政状况良好的地区不成问题,财政状况差的中西部地区,凭空增加了一两千吃财政饭的,所有的工资待遇、人头经费、社保费用,都要财政统一供给支出,给本来就严峻的经济形势,更增加了一重负担。
在新一轮党政机构、事业单位改革中,已经经提拔任用或者其他途径,使用了编制的政策性安置人员,按照人编对应、岗位编制对应原则,连人带编随职能划转。对于没有使用编制的人员,按照人事部门的分配文件,在分配单位参照在编人员进行划转,或者待在编人员划转之后,和其他“非在编”正式人员一样,作为遗留问题,由人事部门统一调配到有空缺编制的事业单位,也可以整合到新组建的综合服务中心工作。总之,机构改革要求“妥善安置分流人员,不能简单推向社会”,按照这个原则,除合同工外,正式职工不管在不在编,都会分流妥善安置,不会轻易下岗,影响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这个是可以放心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事业单位人员安置经验交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安置经验交流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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