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侦案件经验交流分享,自侦案件的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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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公诉人?
公诉人是国家法律工作者,是检察院代表国家代表公共利益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人员。做好公诉人应该具备下列条件:首先,公诉人要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目前来讲是有资格准入的,就是要通过国家法律资格考试的人才能入职。大家都知道,法考是国家第一难考的,所以入职门槛比较高。第二,要有高度的思想政治觉悟。做一个优秀的法律工作者,仅有专业知识是不够的,如果思想腐化堕落,或者对当事人不负责任,马马虎虎,照样把案子带歪的。这就要求一个好的公诉人必须严肃认真,刚直不阿,拒绝任何妨碍司法公正的干扰,能够站在公正正义的立场上,嫉恶如仇,明查秋毫,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不辞辛苦千方百计地把案子搞清楚。第三,要向老同志学习办案经验。经验和技巧永远是做好工作的法宝,老同志经验多,阅历丰富,多向他们学习大有裨益。
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律师无法阅卷,那他们是如何了解案情的?
辩护律师了解案情的途径很多。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办案人员也在讯问嫌疑人,询问被害人,搜集涉嫌犯罪的各方面证据,本身也没有形成完整的指控犯罪的案卷材料,所以在侦查阶段行使阅卷权不太符合办案的实际情况,因此《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自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之日起,辩护律师就可以查阅、***案件相关材料,也就是阅卷。在案件移送审查***之前,辩护律师可以通过如下途径了解案情:第一,犯罪嫌疑人家属。大部分犯罪嫌疑人家属或多或少知道嫌疑人涉案的情况,即便对涉嫌犯罪的细节不清楚,也能给律师提供一个方向,便于律师提前对案件分析、预判;第二,律师可以接受嫌疑人家属委托与嫌疑人会见。除去“三类案件”之外,律师可以与嫌疑人很快见面,向其详细了解涉案情况,为其分析案情,提供法律帮助,同时通过与嫌疑人见面了解办案人员对其讯问的内容,也能分析办案人员指控犯罪的思路与方向,能更好的为嫌疑人有针对性的提供法律帮助;第三,律师可以与办案人员沟通,从而了解案情。作为辩护律师,可以就会见了解的情况或根据家属反映的情况与办案人沟通,就涉嫌犯罪的事实、情节、数额、主犯从犯、自首立功、主观恶性等等方面提出有利于嫌疑人的辩护意见,同时提出有利于嫌疑人的证据线索,办案人员出于对自己职业的爱惜,没有人愿意办错案,一般也愿意与专业的律师交流、沟通,辩护律师从而可以进一步核实嫌疑人涉案的情况。
类似的办法还是很多的,作为辩护律师,只要本着为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去处理案件,会取得很好的效果的。
1、桂林市某局办公室主任到某县某局挂职当副局长。被指控受贿3万元。同时被指控的还有局长,主管财务和工程结算的两个副局长。受贿金额相同。我的当事人是当时管工程审计。整个工程款为71万元。
反贪局承办人刚告诉我上述情况,我就明确表示:我的当事人没有受贿。理由是:
71万元的装修工程,利润15—18%,行贿金额12万元,就没有利润了;我的当事人将工程预算审“减”了近6万元;包工头的行贿主要是在揽业务、验收、结算和付款环节。
结果:关了一周,放了。
2、我的当事人被指控挪用资金1-5亿元,我看完***书和渉及的主要证据(当场),我的结论是“不是挪用,是使用”,“是用自己的钱而不是发包人的钱”。因为,我的当事人是承包人,是自筹资金承包;
3、上个月,一朋友的亲戚被指控合伙敲诈勒索5万元。我听公安办案人谈了“理由”,当天会见当事人,我的结论是:民事纠纷是起因,(参与“找老板理论赔偿”的“谋划”)。没有参与堵路,也没有经手收钱,不能证明分到了钱(刑事部分没有参与)。推论成文报给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结果:排除。
当然,妥协是有的:只要被关押时间不长,我是动员当事人放弃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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