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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抢救经验交流材料,罪犯抢救经验交流材料范文

cysgjjcysgjj时间2024-03-27 08:22:13分类经验交流浏览24
导读: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罪犯抢救经验交流材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罪犯抢救经验交流材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如果看守人员在看守所精神失常、伤残或死亡,看守人员的家属该怎么办?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死刑犯在押到刑场的路上发生了车祸,是先抢救还……...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罪犯抢救经验交流材料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罪犯抢救经验交流材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如果看守人员在看守所精神失常、伤残或死亡,看守人员的家属该怎么办?
  2. 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
  3. 死刑犯在押到刑场的路上发生了车祸,是先抢救还是直接执行死刑?
  4. 如果被人捅了一刀如何尽可能的保命?

如果看守人员看守所精神失常、伤残或死亡,看守人员的家属该怎么办?

看守所在押人员分为两类,一类是***取强制措施的未决人员,一类是已决残刑罪犯,统称为押员。押员在押期间出现人身问题,按照不同具体情形处理。一是出现疾病的,只要生活能够自理的,由看守所负责安排治疗,费用财政列支。二是伤残。生活能够自理的伤残,比照疾病处理。生活不能自理的,按具体情形区别处理(后边具体说)。三是死亡的。因突发疾病死亡,看守所已经尽力紧急抢救,无过失的,尸体家属领回自行处理,拒绝领回经多次通知仍然拒不领回的,由公安机关强行处理,费用家属承担。看守所有过错或者过失,并无死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对看守所责任人员依法依纪处理,公安机关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四是因疾病伤残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区别不同情形,分别处理。a,因因疾病丧失自理能力的未决押员,看守所提出建议,由办案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变更强制措施。已决罪犯由看守所提出建议,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领导批准,可以保外就医,即由家属领回治疗。b,外力伤残丧失自理能力的,按照患病规定处理。自伤自残的,一律不得办理变更强制措施,不得保外就医。c,精神失常也是疾病,按照患病情形处理。了解了规定,家属能够做的,是根据不同情形代为申请取保受审,保外就医。对看守所处理认为不合法的,可以向检察机关包括驻所检察室申诉,有条件的还可以寻求驻所律师援助。押员死亡的,对死亡补偿金有异议的,还可以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裁定。

凉拌!真得只有凉拌!进去之前有检查,传染病什么的这类和一些急症你想进都进不去。在里面犯病也是凉拌!我大舅子在里面***复发一点没有自理能力了才叫领回去了。大概给你个标准 里面不允许死人(死监狱外面跟监狱无关) 别的都好说,保证出来前检查不出来毛病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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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应该问的是,被关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精神失常、伤残或死亡,家属该怎么办的问题,下面我来回答一下。

我们知道看守所是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在这样一个武警警戒、公安严密监管环境十分封闭的地方羁押,犯罪嫌疑人的精神可能高度紧张,心理上也不会很放松的。再加上可能对所犯罪行及将面临惩罚担忧恐惧,度日如年的日子可是真不好过。

尽管看守所的硬件设施合格,保证饮食质量和数量,不会忍饥挨饿。但正常人都会患病的,被关押在这特殊场所的人,生病也不见怪了。一般看守所都标配有专门医护人员,有的还有驻所医院,针对这特殊场所和人群,***取24小时值班制。对于精神失常或病患者,看守所驻所值班医生会及时诊疗。如果病情严重,经审批立即送往所外医疗条件好的医院救治。

对病情严重的、不适合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向办案单位提出建议。办案单位会根据其病情,做出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决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因自身疾病,在看守所关押期间突发疾病,抢救无效死亡,按监管工作规定属于正常死亡,监管部门会建议民政部门,对其亲属予以适当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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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作为犯罪嫌疑人家属,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关押期间患重病,搞清楚病情病况,了解有关法律规定,自己或聘请律师,向侦查办案机关提交保外就医申请。若犯罪嫌疑人不幸死亡,要搞清死亡原因,依法依规的配合,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切勿做出违法行为,得不偿失。
另外,对监管部门的调查决定不服,可以向驻所检察官反映,检察官依职责会依法公正公平的予以监督,维护犯罪嫌疑人及亲属的合法权益。

发生事故如何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

1、抢救伤员:一般人只能通过拨打120去求助伤员,有专业知识的人还可以进行心肺复苏或者是***取其他救助措施。

  2、保护现场: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犯罪现场,并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派员勘验。人们可以通过拍照等方式进行保护现场,但最好的方法是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公安机关派员勘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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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报告制度: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行业规矩有规定的,得按规定通知上级部门或其他相关单位。

死刑犯在押到刑场的路上发生了***,是先抢救还是直接执行***?

你可能不知道,执行注射***,在将针头插入***犯的静脉血管前,执行人员会用酒精棉球消毒。

难道是怕***犯感染吗?有这个必要吗?当然有必要,这是他们的权利,受宪法保护。

***犯大都是十恶不赦之人,对社会和他人造成了不可原谅的伤害,尽管如此,他们还是公民,直到死亡那一刻,都享受作为公民的权利。

而且他死亡的方式,必须是被确定的***执行方式,如***、注射,这才是合法的。

如果在押赴刑场的路上发生***,这时,他依然是公民,抢救他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如果放弃抢救,就是执法人员的渎职行为,恶意放弃的,从法理上来说,甚至还涉嫌不作为故意***。

美国就曾有这么一个案例,一名***犯在临刑前就餐时,喝了不少酒,在执行***前不到40分钟,他突发脑溢血身亡。他的家人提***讼,要求监狱赔偿,最终获赔3500000美元。

这种情况是极为罕见的。虽然***犯被判处***后,死亡才是他最终的结局,但在没有执行***之前,还是要保障罪犯的人身安全的。***如真有***这种极为罕见的事情发生,肯定要先对罪犯进行抢救,尽可能使他活下来,可以这样说,这个时候救活他是为了之后合法合规的弄死他。

我听说过二审后,以及核准执行的命令下来之后,罪犯忽然生了疾病,肚子疼得打滚,看守所及时送医,并做了阑尾炎手术,住院期间也得到了无微不至的照顾,以至于罪犯笑着对看守说,要一直病下去多好啊,他可能每天都不想醒过来,醒过来就要面对现实——那马上要跨越生死边界的现实。

出了院,***养的白白胖胖的,后来还是如期上了路。上路前,家属带来了很帅气的衣服,笔挺的青年装,使他看起来像民国的富家少爷,白色的衬衣领子,一尘不染,若不是五花大绑的被武警战士控制着,他看起来像带恋人看电影的幸福青年。

***犯,在没有正式执行***之前,他的生命健康权,***,一定是有保障的,这就是新时代的法制精神。

***犯在押赴刑场路上出***?那是不可能的事!

你们有谁听说过***犯在路上出***的吗?

***犯押赴的路上都是以车队形式行进的,而且[_a***_]路段都由交警提前实施管制。以我们那时候为例,第一辆车是交警的前导车,第二辆是公安部门的警卫车辆,第三辆才有可能是押解车辆,这种情况怎么可能出***。

当然,凡事都有两面性,世上没有决对的东西,***设真的出现意外突***况又该怎么处理呢?

我认为根据当时的现场情况会有两种处理结果!

我这里有个真实的案例,在六十年代,我市有一姓吴的劳改释放人员因本身会武功,便以收徒为名聚集了一大批两劳人员,做下了多起重大恶性案件。后吴某被抓获判了***。

执行当天,其手下聚集了几卡车的人在车辆必经路段准备拦截刑车,在双方对峙时为了不使事态进一步扩大,当天执行不得不暂停,刑车返回了看守所。

我想说的是,如果在执行时发生了不可预料的突***况,为必免事态扩大,暂缓执行是有先例的。

也就是说,***如刑车发生了***,在无法保证顺利执行,而且离看守所路程较近的情况下,积极抢救伤者的同时可能会返回暂缓执行,但这种可能性不大。

***执行过程需要多家联动,公检法,武警以及医疗保障,***执行程序一旦启动是不会轻易暂缓的,没有极特殊或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是不会停止执行的。

很奇葩的问题。你我理解你的问题是指囚车在押送被执行***的***途中遇***,***受伤如何处理。如果真的遇到此类突发***,法律没有专门规定,但是现场总指挥有权决定是中止执行还是继续执行。

***现场很繁琐的,不是他今天死了就行了的!

***犯到刑场之后得先验明正身,然后活着的时候拍张照片证明活着的,交给法警执行之后现场检查院监督确定执行过程结果后签字,法医验尸,确认死亡现场再次拍照,证明已经执行完毕确认死亡然后签字。

最后得把这些全部装到卷里面传回北京,这中间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错误都是重大事故!出***了现场怎么执行?

第一注射药品没在押送***犯车队的车里。

第二不在刑场固定场所现场不能开枪。

第三他还没有验明正身。

第四没有法医拍照出具死亡证明。

第五检查院没现场监督不会给你签字。

这五个少一个都不行你说现场怎么可能当场执行!

还有他被判处的是***,***是一种刑罚,不是他死了就算完了,是要通过法律手段来剥夺他的生命权。

如果被人捅了一刀如何尽可能的保命?

13年的时候胸腔挨了一刀!持刀者马上跑了!我马上捂住伤口!没流什么血,半个小时后达到医院!整个腹腔内都是血,憋尿的那种胀痛,接着清创,螺旋CT,上手术台!受伤情况如下:胸腔与腹腔之间的隔膜破裂。肋骨断了一条,肝脏破裂,失血性休克!在重症监护室呆了13天,一个星期没有进一口食(点滴输入营养液),第三个星期忍不住烟瘾开始抽烟😁,在医院住了62天,回家后养伤四个月(肝脏血块)!

被捅了一刀,首先,千万不要把刀***,防止出血过多,最好能马上就医。如果捅你的人还想捅你第二刀,那你就危险了,你需要做如下选择,是立马跑,还是选择搏斗,我觉得嘛,你已经负伤了,无论是跑还是搏斗,你都不可能赢,不然你也不会被捅了。你需要你喊救命,有人围观,他可能就不敢捅第二刀了;如果周围没人,那就在声势上吓唬住对方,让他明白捅一刀可以算误伤,捅死你他得枪毙,劝他不要行险。还有,赶快花钱买命,他捅你,要么求财,要么寻仇,求财舍财,寻仇吓唬,让他悬崖勒马,天下无不能解的恨,道歉,赔礼,争取一线生机。


最近很火的江歌刘鑫***给了我们很多警示,但是如果被捅了一刀,如何做才能尽可能保住性命:

首先,最重要的是一定不能把刀***;

第二,情绪稳定,不要剧烈挣扎、活动

第三,不要用不干净的布料包扎,避免感染。

第四,如果伤到了大动脉或大静脉,一定要尽快止血。止血分指压法,止血带法、填塞法和加压包扎法等急救方法。

根据不同的受伤部位,有不同的止血方法。比如,如果伤及头部发际范围内及前额、颞部的出血,可以***取指压法,一只手固定在伤者的头部,用另一手的拇指垂直压迫耳屏上方凹陷处,可以感觉到动脉搏动,其余的四指同时托住下颌。

同样,如果前臂及上臂中或远端出血,也可以***用指压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罪犯抢救经验交流材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罪犯抢救经验交流材料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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